111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開徵期間自111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止,本次稅款的課稅所屬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繳款書已於111年4月25日全數寄出,請民眾多加留意。

市稅處提醒,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向該處所屬分處或撥打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利用上述憑證(金融憑證除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民眾應儘速於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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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傳達予市民最新稅訊,特結合旗山區公所於111年4月30日(週六)上午9時至12時在旗山大都會餐廳舉辦之活動辦理租稅宣導,適時宣導房屋稅繳納期限、繳納方式等相關訊息。

當日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提供最新稅捐稽徵法修法重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金融遺產單一窗口查調及試算服務等多項最新稅訊服務,凡是加入該處臉書「稅稅戀 財政點」粉絲,按讚即送小禮物乙份,也提供地方稅宣導手冊供參閱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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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及其代理人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印花稅彙總繳納及申請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只要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 提出申請,經核准使用網路申報者,不用出門即可完成申報程序。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除可採電子繳款方式繳納稅款外,亦可列印繳款書持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稅額3萬以下之繳款書,還可至7-11、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納,可免除往返時間及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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