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詢問,先前移轉之土地主張依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稅捐機關已核准並且登記了,為何還收到補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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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自益信託移轉登記於受託人,如果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移轉當年仍需重新提出申請,才可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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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2年地價稅繳款書正面及轉帳納稅通知書背面均列示課稅土地清單,便於納稅義務人明瞭所有本市應稅土地之稅額、筆數、地段地號等課稅內容。但因受版面之限制,納稅義務人於本市擁有10筆以上應稅土地者,所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或轉帳納稅通知書則無法顯示課稅土地清單,如有需要地價稅課稅明細,請提示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市稅捐稽徵處各分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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