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時序進入五月,適逢所得稅(國稅)及房屋稅(地方稅)開徵,一般民眾因不了解稅捐處與國稅局承辦之業務,常至稅捐稽徵處洽詢申報繳納所得稅或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時才發現跑錯地方或撥錯洽詢電話,無形中浪費寶貴的時間。
高雄市稅捐處說明,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稅課劃分為國稅 、直轄市及縣(市)稅(地方稅),其所屬稅目及稽徵機關如下表:
區別 |
國稅 |
直轄市及縣(市)稅(地方稅) |
稅目 |
(一)所得稅 (二)遺產及贈與稅 (九)礦區稅 |
(一)地價稅 |
稽徵機關 |
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 *關稅由財政部關務署負責徵收 |
各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稅務局、稅捐處) |
高雄市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所屬各稽徵所、分局)辦理 |
高雄市由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辦理 |
該處籲請民眾多加了解國稅與地方稅之區別,即時找對承辦機關,便於洽辧稅務省時又省力。若有任何地方稅問題,歡迎撥打該處免費服務專線0800-726969;0800-000321,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