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若因滯欠稅金,遭移送強制執行後,收到行政執行分署傳繳通知,金額3萬元以下,可於傳繳通知書所載期限內至全家、統一、OK、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全國門市繳納,免加收手續費,省時又方便;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可至該處或行政執行分署開立繳款書到金融機構直接繳納。

該處提醒,民眾至便利超商繳稅後記得請店員於繳款書收據聯加蓋店章,並索取交易明細表(小白單),妥善保存作為繳稅證明。

接獲行政執行分署寄發傳繳通知書時,千萬不要置之不理,應儘速利用上述繳納方式繳納稅款,以免嗣後發生被扣薪、扣存款,甚至財產被拍賣等情事,增加執行費且增加不必要困擾。如對傳繳通知內容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洽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地分署,或撥打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或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