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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為了顧及民眾權益,特地放寬105年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期限到這個月30日止,如果您的房地在今年9月22日之前就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在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就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繳地價稅,相差4倍以上喔!把握最後期限,儘速申請。另外,針對在9月23日以後申請,原核准從106年才開始適用的案件,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會主動重新審查核准,民眾不用擔心也不用重新申請,已經繳稅的,該處也會主動辦理退稅。

高雄市政府又為便民及減輕市民繳稅壓力,特訂定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作業原則,105年地價稅稅額較104年稅額增加3萬元且增幅達50%的民眾,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減輕如期繳稅壓力,依增加的稅額而定,延期期限最長3個月,分期最多6期。另外,符合「經濟弱勢」的低收入戶,沒有金額及漲幅的限制,也可以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喔,延期最長12個月,分期最多36期!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表示,根據統計目前已有約1萬件申請自用住宅用地案件,該處加班趕辦中,另該處呼籲,不論自用住宅或延期分期的申請期限都到11月30日止,符合條件的民眾,把握時間,馬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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