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如發生重複繳稅之情事,稅捐機關會主動辦理退稅,但辦理退稅作業時,會先查核退稅人是否尚有欠繳稅款,如有欠稅未繳之情形,會先抵繳其欠稅,並於扣抵欠稅款後通知納稅義務人;抵繳後尚有餘額者,則將退稅抵繳通知書及證明書併同退稅支票,以掛號郵寄受退人。


該處進一步說明,退稅支票以掛號寄送時,常因無人簽收而存放郵局請民眾自行至郵局領取;另一方面民眾於領取退稅支票後,仍需至金融機構辦理支票託收兌現手續,十分不便,甚至部分民眾可能因無時間至金融機構辦理支票託收,而造成支票逾有效期限或遺失等情形,致無法順利領取退稅款,影響民眾之權益。

 

為避免浪費民眾時間,該處呼籲,民眾可利用其網站的線上申辦功能(https://www.kctax.gov.tw)直接提出申請,或至該處所屬分處填寫「直撥退稅申請書」,便能於發生退稅情事時,即時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省時便利免等待,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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