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5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份開徵,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止,本年4月30日為星期六,5月1日勞動節適逢星期日,5月2日部分金融業補假,繳納期間末日依法順延至同年5月3日(星期二)。牌照稅繳款書已在3月底前寄出,請民眾務必留意。

民眾除可持稅單至全國各金融機構、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處(郵局不代收)繳納外,亦可以利用以下管道繳納稅款。

1.便利商店繳稅:每筆稅額2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2.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請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
3.電話語音轉帳繳款:可透過信用卡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扣款。
4.網際網路轉帳繳稅: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轉帳方式繳稅。也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今年起更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至健保署完成註冊之健保卡辦理線上繳稅,多種繳納方式自由選!

使用上述4管道繳稅者,自105年3月27日起開放至5月3日前繳稅,5月4日至5月5日繳納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若逾期繳稅,每逾2日會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也就是5月6、7日繳納將會加徵1%滯納金,5月8、9日繳納將會加徵2%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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