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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移轉土地計課土地增值稅時,對於其持有土地期間因改良土地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費等,均可自土地漲價總額中扣除以減輕土地增值稅;尤其是重劃區土地,在重劃後第1次移轉時,還可減徵40﹪土地增值稅。

稅處指出,土地重劃費用之扣除,一般是由土地所有權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但重劃區的土地被拍賣依規定准由債權人代位行使,該項重劃費用扣除之申請,以保全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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