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只要持有自然人憑證,即可在家裡利用網路辦理土地增值稅移轉現值申報後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查欠作業。

稅處進一步說明,申報人利用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於滯納期限屆滿前,應將蓋妥義務人及權利人印章之土地現值申報書1份、契約書正本、自行列印之土地增值稅、契稅繳款書,與繳納完竣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及各稅欠稅(費)繳款書收據正本送稽徵機關辦理查欠,除申報書抽存備查外,其餘文件驗畢後交還。另外自用住宅用地、農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等特殊移轉案件,應一併檢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附於申報書內。

稅處再次提醒,網路申報案件務必要先將該筆地價稅欠稅繳清後再辦理查欠程序,讓網路申報作業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減少申報人往返奔波,達到以網路代替馬路的目的。如民眾仍有疑義,可以撥打稅處免費服務電話。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鳳山分處電話0800-726969、岡山分處電話0800-005506、旗山分處電話0800-76100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