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方便民眾,倘有戶籍遷徙情形,於高雄市任何戶政事務所手續辦理完成後,只要同時填寫「高雄市戶政事務所通報作業民眾同意書」,戶政人員就會線上登錄,並傳輸同意書到稅捐處,由稅捐處辦理後續事宜,省去民眾於戶政所及稅捐單位間往返奔波之苦及提升行政效率。

 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兩者稅率互差4倍以上,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必須經過申請;又一般民眾於戶籍遷徙後均不知要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為新遷入(或遷出)之原房屋門牌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忽略未再申請致喪失優惠資格,損失極大。

 高雄市稅捐機關與民政機關取得共識,透過跨機關平台,由戶政人員協助及通報;且該跨機關平台措施也可針對地價稅及房屋稅稅單投遞地址變更由戶政通報稅捐單位辦理異動,希望民眾屆時不要忘了同時填寫「高雄市戶政事務所通報作業民眾同意書」,不但可以享受優惠稅率且不用擔心收不到稅單。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