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是否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應視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而定,與戶籍是否遷入無關,不同於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
- Sep 06 Wed 2017 08:11
房屋申請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以實際使用為要件
- Sep 05 Tue 2017 14:05
繼承遺產所立分割協議書應否貼用印花稅票之釋疑
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繼承遺產所立的分割協議書是否應貼用印花稅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因被繼承人死亡,由繼承人共同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且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ㄧ貼用印花稅票。
- Sep 05 Tue 2017 09:10
作工廠使用之工業區或工業用地可於9月22日前申請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劃定之工業區或依其他法律規定之工業用地,及工業主管機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範圍內之土地,只要是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且符合土地稅法相關規定,無論是自有自用或出租供興辦工業人使用,均可由土地所有權人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後,始得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則自申請的次年期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