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之買賣移轉,因無需向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民眾誤以為雙方簽訂買賣契約書後即完成過戶程序而未申報繳納契稅,導致後續諸多產權問題。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規定,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移轉應於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之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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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0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納稅人收到繳納通知書後,如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進行線上繳稅。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該處亦提供臨櫃4Pay(「台灣行動支付 」、「Apple Pay」、「Samsung Pay」及「Google Pay」)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如果沒有收到繳款書或因故遺失毀損時,可至該處或所屬各分處申請補發,且毋須提領現金,臨櫃補發後可立即持手機利用行動支付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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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109年9月16日起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由新臺幣2萬元提高至3萬元,也就是110年使用牌照稅稅額3萬元以下的繳款書可直接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囉!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讓民眾繳稅更便利,除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提高外,亦開放非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繳稅,民眾可以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電話語音等多元管道以信用卡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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