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了增進市民的稅務知識,舉辦「稅務e問答-房屋稅篇」網路有獎徵答活動,只要回答租稅問題,就有機會獲得氣炸鍋、西堤牛排餐券或超商電子購物金!

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只要觀看租稅知識並正確回答租稅問題者,即可留下個人資料參加抽獎,稅務達人們快來參加吧!更多活動詳情請至該處官網(https://www.kctax.gov.tw/)下方「宣導專區」廣告頁點選本活動查詢,如有疑問可電洽(07)7410141分機217高小姐。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1年全期自用汽車、上期營業用汽車及151㏄以上機車之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至111年5月3日止,若您還未繳納,請儘快繳納以免加徵滯納金,稅單未收到或遺失者,請向該處暨各分處或派駐各地監理機關櫃臺申請補發,亦可於開徵期間持「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工商憑證」,或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號/統一編號」,使用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超商的多媒體資訊機查詢並列印繳納單至櫃臺繳納(單筆稅額限3萬元以下)

稅捐處提醒,若未如期繳納,依規定每逾3日應加徵1%的滯納金,也就是111年5月4日至6日繳納尚不加徵滯納金,從5月7日起加徵1%,每3日再加徵1%,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為宣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提供稅務諮詢與協助,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擇定今(111)年4月26日下午2:00至4:00於該處旗山分處辦理「與民有約」活動,旗山地區民眾如有稅務方面疑義或問題,歡迎前往洽詢,納保官將竭誠為您服務。

高市稅捐處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以來,該處積極致力公平合理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目前設有5名納保官(總處3名及鹽埕、岡山分處各1名),協助納稅者進行稅務案件爭議之溝通協調、申訴陳情及提供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之諮詢服務,以維護納稅者權益,增進徵納雙方和諧。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