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適時向民眾宣導地方稅開徵資訊、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規定及金融遺產單一窗口查調等便民服務措施,該處結合林德里辦公處「母親節親子聯歡園遊會」活動,於111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在苓雅區英明路22號綠地辦理租稅教育宣導,歡迎闔家一起來認識租稅,學節稅小撇步,歡度美好的上午時光。

活動現場有提供稅務諮詢服務,同時為鼓勵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凡捐贈個人消費金額10元以上之111年3-5月份統一發票(紙本或雲端),並完成租稅闖關遊戲,即可依設定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凡現場加入該處臉書「稅稅戀 財政點」粉絲團打卡按讚即送小禮物,歡迎一起來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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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來電詢問自己的農地近來發現遭人濫葬當墳墓使用,是否會被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農業用地依規定作農業使用是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但如果部分土地違規改變未作農業使用時,依違規土地之面積,按所占比例改課地價稅,因此民眾的農地,如原屬符合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但因作墳墓使用,事實上已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並不適用課徵田賦規定,故須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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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姐來電詢問,她所持有公同共有土地,因未設管理人,已向當地稽徵機關申請分單並繳納自己潛在應繼分的地價稅,為何其他公同共有人未繳納,她的存款帳戶卻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凍結?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管理人者,依法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各公同共有人可提供身分證、繼承系統表等資料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各公同共有人潛在應有權利部分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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