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0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截至11月30日止,財政部對於經濟弱勢或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不能在期限內繳清稅捐者,訂有「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且因今年持續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重創各產業經濟,受影響之納稅義務人亦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於繳納期間內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稽徵機關受理後,得酌情核准延期1至12個月,或分期2至36期,以降低民眾稅負壓力。

該處進一步說明,若民眾係因109年公告地價調整,導致地價稅繳納有困難,無法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該處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特訂定「高雄市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讓110年地價稅額較108年增加2萬元以上,且調幅達30%以上之民眾,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地價稅(延期1至5個月或分2至6期繳納),但是法人及因持有土地增加或土地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者,不適用該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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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提升民眾租稅常識,宣導國地税税目、地方税節稅訊息、多元缴稅服務管道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特結合楠梓區翠屏里活動中心「楠梓就業服務站徵才活動」於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2時辦理租稅宣導活動,適時向民眾傳達最新稅務資訊、地價稅開徵訊息及租稅優惠,邀民眾捐發票送愛心。

稅捐處表示,活動當日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提供民眾各項稅務諮詢服務,現場捐贈110年9-11月統一發票(紙本或雲端發票,每張消費金額限10 元以上),即可依設定張數兌換宣導品乙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當日所募發票全數捐贈公益團體,歡迎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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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0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可於繳納期間內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納稅款,請民眾多加利用:

一、臨櫃繳納:請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直接至超商櫃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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