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和地價稅分別以自住住家用稅率1.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最為優惠,但兩者的適用要件不盡相同,民眾往往很容易混淆,常誤以為房屋稅已課徵自住住家用稅率,則地價稅亦應等同課徵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的自住用房屋,須同時符合無出租使用,並供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即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而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則較複雜,除不能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外,還必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地上房屋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符合全國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以內、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的面積限制,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方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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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接獲民眾來電洽詢,因標購取得法拍屋,不知是否必須辦理契稅申報?

該處說明,經法院拍賣之不動產,買受人自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即應負房屋稅繳納義務,並自法院發給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辦理契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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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達租稅教育向下紮根之目的,特結合「信義國小兒童節愛心市集活動」,於4月1日(週五)上午9時至12時在信義國小辦理租稅宣導活動,適時向學校師生及學生家長宣導地方稅開徵期間、節稅措施、多元繳納管道、納稅者權利保護、最新稅捐稽徵法修法重點及金融遺產單一窗口查調及試算服務等最新便民服務措施等相關訊息。

稅捐處表示,活動現場提供稅務諮詢服務及地方稅宣導手冊供參閱索取。同時鼓勵民眾「捐發票、送愛心、得好禮」,憑捐贈個人消費金額10元以上之111年3-4月份統一發票,完成租稅闖關小遊戲,即可依設定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凡現場加入本處臉書「稅稅戀 財政點」粉絲團打卡按讚送小禮物,亦可申辦電子稅單,歡迎大家一起來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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