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0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自10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截止,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該處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繳稅者,每逾2日按其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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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網站自100年10月份起全新改版,該處為瞭解民眾對新建置網站之反映及各項建言,特舉辦「填問卷.抽禮券」活動,問卷調查期間自100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凡於填畢網路問卷後留下個人基本資料,就有機會抽中商品禮券3,000元,另有多項豐富大獎,欲知詳情請速上該處官方網站(http://www.khtb.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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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建立優質繳稅環境,落實電子化政府目標,財政部已將各稅自繳稅款繳款書全面條碼化,提供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納稅義務人可自行上網列印各稅自行繳納稅款繳款書。 

該處進一步說明,上開繳款書列印系統建置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項下,提供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及離線版列印軟體,納稅(扣繳)義務人點選該鍵項並輸入相關資料後,使用A4白色影印紙即可列印附條碼繳款書。該系統不但使用方便,且具有檢核輸入資料及驗算應繳稅額正確性之功能,可減少填寫錯誤情事發生,且納稅(扣繳)義務人持附條碼繳款書向金融機構繳納稅款,亦可節省等候時間;其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案件,另可至24小時營業之便利商店繳稅,無時間、空間限制,貼心服務不打烊,極具便利性,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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