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健全房屋稅籍,稽徵確實及維護租稅公平,每年例行的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自2月起至11月底止。清查作業重點包括房屋使用情形、減()稅房屋、房屋評定現值、房屋稅適用稅率、新、增、改建房屋等項目。

該處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常見的屋前、屋後、頂樓增建、陽台外推或封閉之違章建築等,均為房屋稅課徵範圍。如經查獲課稅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應予改課或補徵者,該處會發函通知納稅義務人,倘對核定事項有異議,可向該處洽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新、增、改建房屋或變更使用情形者,請儘速主動申報,以免查獲受罰。此外,為落實房屋稅籍清查工作,於清查期間該處將派員實地勘查,清查人員均會配帶識別證以資辨識,請納稅義務人給予配合及協助,如造成不便,也請民眾見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