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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1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繳納期間自1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稅單(含以電子方式傳送至信箱者)將於111年10月21日全數寄出,請民眾務必留意。

該處進一步說明,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如未收到稅單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利用下列方式申請補發:

一、電話申請:撥打該處所屬各分處電話,或利用跨縣市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補發。

二、網路申請: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補發。

三、書面申請:格式不拘,敘明申請事項,寄交該處所屬各分處。

    除上述補發稅單方式外,納稅義務人亦可於開徵期限內,以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直接進行繳稅,無稅單嘛ㄟ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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