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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宣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提供稅務諮詢與協助,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擇定今(111)年4月26日下午2:00至4:00於該處旗山分處辦理「與民有約」活動,旗山地區民眾如有稅務方面疑義或問題,歡迎前往洽詢,納保官將竭誠為您服務。

高市稅捐處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以來,該處積極致力公平合理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目前設有5名納保官(總處3名及鹽埕、岡山分處各1名),協助納稅者進行稅務案件爭議之溝通協調、申訴陳情及提供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之諮詢服務,以維護納稅者權益,增進徵納雙方和諧。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今(111)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房屋稅將於5月1日至5月31日開徵,民眾如有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的需求,可利用書面、電話、傳真或線上填寫納稅者權利保護信箱尋求納保官協助,納保官將儘速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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