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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反映:因欠繳地方稅遭移送強制執行,收到行政執行署寄來的傳繳通知也不清楚該如何處理?稅捐處說明如下:

  • 收到的傳繳通知在繳納期限前且金額3萬元以下,可至7-11、OK、全
    •  
  • 若忘記在期限內繳納,可至高雄分署或稅捐處所屬12分處重新補發繳款書,臨櫃使用實體信用卡刷卡或行動支付繳納,或至上述四大超商或金融機構繳納。
  • 上揭方式皆不方便,也可選擇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連同傳繳通知一併寄至稅捐處辦理。

稅捐處提醒,若因經濟狀況或其他原因致一次繳清稅款有困難者,可向高雄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

若還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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