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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協助納稅者進行稅務案件溝通與協調、受理申訴及陳情、提供行政救濟諮詢服務,該處指派5名符合資格、稅務資歷逾15年兼具溝通協調能力之同仁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保官),包含總處3名及鹽埕、岡山分處各1名。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納保官積極扮演溝通協調與協助的角色,自納保法施行以來,該處受理申請納保案件逾250件,除製作代表性成功案例公布於機關網站外,亦適時研提意見報請財政部核示或修正相關法令函釋,守護納稅者權利不遺餘力。

高市稅貼心提醒,該處網站建置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公告納保官姓名及聯絡方式、成功案例、動畫短片、相關法令等資訊;納稅者有權利保護事項需求時,除可以書面提出申請外,亦可打電話洽詢納保官,還可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線上申請,納保官會秉持同理心守護納稅者權益,協助民眾解決稅務爭議與疑問,建立和諧之徵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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