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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熱帶性低氣壓(原盧碧颱風)引進的西南氣流影響,連續的強降雨造成高雄市部分地區傳出房屋毀損、淹水、溪水暴漲沖斷聯外道路使偏鄉民眾交通受阻等災情,市民遭受財產損失及各種不便,高雄市市長陳其邁感同身受,為體恤並協助受災民眾重建家園,市長指示儘速協助災民辦理稅捐減免,以減輕受災戶稅負。

高雄市稅捐處指出,此次豪雨造成房屋損失分為三種狀況,可以減稅的情形如下:

  1. 房屋毀損者:房屋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全免;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
  2. 房屋淹水者: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三十日淹水樓層免徵一個月, 不足三十日者以三十日計。
  3. 主要聯外道路中斷區域房屋者:房屋稅減徵20%,期間1年;實際修復期間超過1年者,調降至修復當月止。

財政局局長陳勇勝表示,民眾所有房屋受損,可先拍照存證,並在30日內檢附證明提出稅捐減免申請;因主要聯外道路中斷,致房屋無法正常使用者,由稅處主動辦理減徵房屋稅。另基於愛心辦稅,該處也將依相關機關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辦理或輔導各項稅捐減免。

市税處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該處各分處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0800-000-321轉2,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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