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房屋稅繳款書已寄出,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市稅處說明,納稅義務人收到110年房屋稅繳款書後,可於繳納期間內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納稅款,請民眾多加利用:

一、臨櫃繳納:請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本處所屬分處另提供臨櫃以實體信用卡及4Pay行動支付工具(台灣行動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感應刷卡繳稅服務。

二、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請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之限制。

三、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納:請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納。

四、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納:使用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1111或412-6666,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04或07);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886-2(或4或7),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為166#】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進行轉帳繳納。

五、信用卡繳納:可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上)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繳納。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六、LINE Pay Money帳戶繳納:透過LINE Pay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以LINE Pay Money帳戶繳納稅款(每月每帳號上限為30萬元,且限使用LINE Pay Money帳戶餘額付款)。

七、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納稅者,亦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目前有「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及繳稅銀行APP等15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辦理線上繳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