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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印花稅是憑證稅,書立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或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這4大類憑證,要在契據交付使用時繳納印花稅。為讓民眾迅速了解印花稅,該處特別在官網(https://www.kctax.gov.tw)建置印花稅「多媒體影音館」,由同仁發揮創意自製宣導影片,透過生動活潑方式介紹,讓民眾速懂印花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印花稅是針對4類憑證採定額或比例課徵,例如銀錢收據是按收據金額4‰計算,承攬契據及不動產契據則是依契約金額1‰計算,買賣動產契據稅額為每件12元,為提供便民服務,該處官網也有設置印花稅「試算專區」,只要輸入收據或契約金額,點選收據或契約種類,即可試算要繳多少印花稅。此外,在專區試算後,可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立即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同時於線上繳稅,試算及報繳可同步完成,省時又便利,鼓勵民眾多加利用。

該處特別提醒,憑證種類非常多,民眾如有短漏繳印花稅情形,在未經檢舉或調查以前,主動向稅捐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並就補繳的稅額按日加計利息,就不會受到處罰,至於加計利息多寡也可透過印花稅「試算專區」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試算。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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