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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觀光業大受影響,連帶衝擊到遊覽車和小客車租賃車等運輸業者的生意,為降低疫情對業者所受之衝擊,交通部決定透過補貼稅費及利息等方式,協助業者度過難關 。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針對遊覽車客運業和小客車租賃車之營業車輛,交通部補貼其109年使用牌照稅50%,舉例來說,1輛全年度應納稅額為11,700元的遊覽車,在政府補貼金額50%情況下,納稅義務人只須繳納金額5,850元,減輕業者使用牌照稅負擔。

在疫情延燒之際,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如因武漢肺炎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109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可以展延至同年6月1日,納稅義務人無須事先申請,只要在6月1日以前,檢具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證件,連同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向該處及所轄分處,或派駐在監理所(站)服務櫃台,提出申請即可。

另外,若到了6月1日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再展延20日,例如6月10日為隔離治療結束日,從6月11日往後算20日,6月30日就是繳納期限的最後一日。

該處同時指出,若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無法於上述期限內完納稅款者,還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疑慮或想瞭解更多相關資訊,可至該處官網「防疫期間 護您優先-免跑稅處專區」(https://reurl.cc/K6ZE1p)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轉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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