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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8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繳納期間自108年11月1日至同年11月30日(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2日)止,繳款書將於108年10月24日全數寄出,請民眾務必留意。

該處特別提醒,欲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者,收到繳款書後即可繳納,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得自108年10月27日零時至108年12月4日24時前繳納,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該處進一步說明,如果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請即於開徵期間內親臨任何稅捐稽徵機關或撥打跨縣市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另亦可於開徵期限內以自然人憑證至該處網站「108年地價稅開徵專區」申請以電子方式補發繳款書,或利用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繳稅,市稅處提醒民眾應儘速於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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