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約定直撥退稅之納稅人,當繳納稅款有重繳或溢繳時,稅捐處會以掛號方式郵寄退稅支票,若郵差無法送達納稅人時,退稅支票就會寄存在指定郵局,納稅義務人還要再找時間去領取,相當不便又費時。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退稅支票自開票日起1年內為有效兌領期限,如有遺失需向高雄銀行公庫部辦理掛失止付,申請補發手續非常複雜又耗時,建議納稅人選擇約定直撥退稅方式,約定直撥退稅的手續很簡單,只要在退稅申請書上填寫同意轉帳的金融機構存款帳號,稅捐處就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該帳戶內,免除納稅人往返郵局和金融機構兌領支票的時間,退稅款就能輕鬆地存入指定帳戶,也不用擔心支票有毁損、逾期或遺失等情形,真便利。

該處暖心叮嚀,稅捐處辦理退稅時,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納稅人至提款機領取退稅款,若您擔心退稅款是否為詐騙集團所為,歡迎跟稅捐處約定直撥退稅,既安全又可靠。倘還有不明瞭的地方,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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