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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接獲稅捐單位電話告知房屋稅尚未繳納,要求至提款機操作繳納房屋稅款,查明是否屬實。
  

該處說明106年房屋稅開徵日期,自106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截止,房屋稅繳款書預計於106年4月24日起開始寄發,房屋稅的繳納方式包括: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委託轉帳、信用卡、便利商店、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自動櫃員機轉帳、晶片金融卡轉帳及今年度新增之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稅服務。
   

該處進一步提醒民眾,稅捐處絕不會主動以電話通知納稅人轉帳繳稅,在開徵期間,可能會有詐騙集團謊稱稅務人員,致電要求納稅人利用自動提款機操作轉帳,請民眾提高警覺,以免受騙。
  

有鑑於詐騙手法日益翻新,防不勝防,民眾如接獲不明電話,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親自前往該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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