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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雄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2.52%,因而牽動地價稅負增加,考量有不少納稅義務人未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致地價稅調高幅度較大,為顧及民眾權益,財政部已放寬申請期限,若納稅人於9月22日以前,就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則可延至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只要於9月22日前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自即日起至本月底地價稅繳納期限前申請,以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今年度地價稅;已繳納地價稅者也可申請,經獲准後,稅捐處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至少可節省四倍稅金。但如果是9月23日以後才符合申請條件者,申請後明年才能適用。

該處表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二,一般土地稅率則為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今年該處雖已輔導五.三萬件改課自用住宅稅率,但僅有三.四萬件申請,推估仍有一.九萬名民眾尚未申請,請市民朋友留意自身權益,把握最後期限儘快提出申請。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捐處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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