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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影響地價稅額多寡因素包括持有土地筆數或面積異動、使用情形變更、公告地價調整等。今(105)年適逢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年度,本市地價平均調幅32.52%,即地價稅核稅基礎調升,地價稅稅負將增加。

依104年高雄市地價稅開徵統計資料,推估105年公告地價調整影響本年度地價稅如下:104年未達累進起點地價及自用住宅用地戶數占總開徵戶數98%,其中自用住宅用地平均每戶應納地價稅約1,110元,以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2.52%計算,105年預估平均每戶增加約360元,另外,未達累進起點地價按基本稅率千分之十課徵者,平均每戶應納地價稅約3,450元,預估平均每戶增加約1,100元。

該處特別呼籲,針對公告地價調整將影響應納地價稅,民眾可藉由申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等節稅規劃以減輕稅負,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優惠稅率分別為千分之二、千分之十,騎樓用地、巷道用地可免徵地價稅,符合相關規定者,應於開徵40日(即105年9月22日)前申請核准才可適用,請把握申請期限,儘速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透過節稅規劃減輕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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