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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正準備出售房屋,但因房屋已經稅捐處申請禁止移轉,來電詢問該如何處理。

高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是每位國民應盡的義務,為保障租稅債權,依規定可請地政或監理機關,就欠稅人相當於應納稅額之所有土地、房屋或車輛辦理禁止處分登記,不得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必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欠稅數額之擔保後,才可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如核對無誤後應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以免被罰滯納金,甚至影響處分財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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