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已經開徵了,尚未收到稅單的民眾,可利用全國地方稅電話語音服務專線(02)2745-5880申請補發繳款書,語音服務24小時不打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處表示,地方稅電話語音服務系統,其服務項目有下列三項:
一、查詢案件處理進度(包含網路申辦案件處理進度查詢、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申報案件處理進度查詢、申辦案件公文處理進度查詢。
二、申請補發當期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繳款書(使用牌照稅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下期營業車為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房屋稅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地價稅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申辦當期房屋稅及地價稅課稅明細表(房屋稅為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地價稅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稅處提醒,若逾期仍未繳納稅捐,將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除加徵滯納金及執行費用外,亦可能因而遭扣押薪資或存款,故尚未收到稅單的民眾,歡迎利用此項服務,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