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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本市大寮區的曾姓民眾,日前拿親人在本市鼓山區的房屋稅單與自己在大寮區的房屋稅單比較後,對於自己位於郊區的房屋稅反倒高於苓雅區的房屋稅感到無法理解,特此來電詢問。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按房屋現值課徵,至於房屋現值,則由各直轄市、縣(市)(局)選派有關主管人員、建築技術專門人員、當地民意機關及有關人民團體組織而成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後據以核計而來。前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在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以及房屋所處街道村里的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後,訂定相關標準,經過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程序,將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結果公告週知。

由上可知,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過程極為繁複,而決定房屋標準價格之高低因素,除房屋所處街道村里的商業交通情形外,尚包括房屋建材、耐用年數、折舊標準等等。在房屋標準價格評定並經公告後,房屋現值始依據公告資料予以核計,再綜合房屋使用面積及各種使用情形所適用之稅率後,才會核算出房屋稅。因此,房屋稅的高低決定於許多因素,並非僅僅就房屋所處地區及街路位置好壞即足以論斷。

若民眾想進一步了解本市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公告資料,可至本處或西區稅捐稽徵處及所屬分處查閱。如對房屋稅核課面積或稅率之相關問題還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稅處免費服務電話,總處及鳳山分處:0800-726969;岡山分處:0800-005506;旗山分處:0800-761002,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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