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各位用車人,趕緊檢查您的愛車使用牌照稅繳納了沒?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目前該處正全面清理近5年內(99至103年)仍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積欠案件,已經委託郵局以雙掛號寄出催繳繳款書,尚未繳納牌照稅車輛之車主請於期限內(103年8月6日止)持繳款書向各地金融機構繳納,或繳納金額為新臺幣2萬元以下之案件可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

稅捐處說明,車主如收到稅單而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者,每逾2日按滯納金額加罰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且經查獲使用(包含路邊停放)公共道路者,除追補本稅外,並加罰應納稅款1倍以下罰鍰。民眾接到郵局所發招領送達通知書時,務必儘速向通知書上所載寄存機關領取,因繳款書一旦經寄存送達,即發生送達效力,各位車主千萬不可輕忽。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請撥741-0141轉267.276.277.278.266,有專人為您服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