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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2年度地價稅已於102年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原自102年11月1日起至102年11月30日止,因繳納期限11月30日為假日(星期六),依法順延至同年12月2日(星期一)止,只要在12月2日前繳納不用加徵滯納金,但在12月2日以後繳納者,每逾2日按本稅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不再加計利息。現有的繳稅管道已多元化,民眾可持繳款書就近向各銀行、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每筆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稅款也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超商繳納,另外尚可利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及ATM自動櫃員機等方式轉帳繳稅,該處籲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該處進一步表示,除了以信用卡繳納稅款須依各發卡銀行約定負擔手續費外,其餘利用各類繳稅方式繳納稅款,均不需負擔手續費,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民眾若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處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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