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適逢高雄縣市合併後第1次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稅處轄區土地公告地價平均調升17.7%,市民朋友的地價稅額可能會增加,有鑑於此,稅處特別提醒市民自行檢視名下的土地,若有尚未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道路減免、公共設施保留地減免或土地課徵田賦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減輕地價稅負擔。

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依土地稅法第41條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4條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102年9月22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同年9月23日)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將從明(103)年才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如已申請核准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稅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把握期限,在9月23日前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若您對相關問題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稅處將派員竭誠為您服務及解說,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關心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