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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指出,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及獎勵投資興建之國民住宅,其為出售者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但如屬標售之住宅、店舖及開放一般民眾承購之國宅,不得享有免徵買賣契稅之優惠。

稅處表示,依國民住宅條例第15條規定,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其為出售者,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又同條例第35條規定,獎勵投資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其承購人免徵契稅應以具有購買國宅資格者為限,至於國民住宅社區內以標售方式出售之住宅、店舖及開放一般民眾承購之國宅,並無免徵買賣契稅之優惠。

如果納稅人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稅處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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