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為辦理101年度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派員編組自本(101)年2月1日起,針對轄區內房屋有無新建、增建、改建及使用情形變更,逐戶實施清查。
該處進一步說明,根據以往清查經驗,建設公司建屋時因受限於容積率及建蔽率的規定,必須保留部分法定空地無法建築,以符合相關規定,惟多數建設公司在取得使用執照,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後,即進行動工增建,將預留之法定空地蓋滿,惟民眾購屋時並不知情,於嗣後清查發現時,因民眾認為其購買時,房屋原貌即為如此,並無增建情事,往往使民眾產生疑義,所以,民眾向建設公司購買透天房屋時,應清楚洽詢,另若有辦理建物第一次保存登記者,並應確實核對建物所有權狀上所載面積與房屋實際面積是否相符,以了解是否有增建情形,並請依房屋稅條例相關規定,儘速向該處辦理申報。
若您對相關問題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7410141,該處將派員竭誠為您服務及解說,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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