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參與營建工程投標經得標後,押標金轉列為保證金及領回押標金是否應貼用印花稅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投標人繳納之押標金如於決標後逕由招標人轉列為保證金,不另立保證金收據,也不在原本押標金收據上註明轉列保證金之字樣者,不需要另行加貼印花稅票。相反的,如有另外開立保證金收據或在原先押標金收據上註明轉列保證金字樣,已經等同於另外書立一個應稅憑證,應依照規定按每件金額千分之4另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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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迎接聖誕節到來,各級學校學生團體在校園內籌辦舞會、演唱會及電影欣賞等活動,其中如有售票或收取費用情形,無論是否抵用飲料或餐點費用都應該報繳娛樂稅,並依現行娛樂稅法第8條規定,在活動舉辦前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的手續,以免受罰。

該處進一步說明,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學校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並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得比照娛樂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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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民眾臨櫃詢問,其自有透天房屋,因頂樓漏水,欲搭建鐵皮棚架,是否會增加該建物之房屋稅稅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惟未設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除供遮陽防雨外,其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此類簡陋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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