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捐,稅處提供七大繳稅管道: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便利商店繳稅、約定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信用卡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以及晶片金融卡繳稅等。若採約定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信用卡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或晶片金融卡繳稅,稅處則會主動寄發轉帳繳納證明,為保障自身的權益,請妥為保存繳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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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主請注意,103年各類型車輛全期(營業用車輛上期)及150c.c以上機車使用牌照稅業於103年5月2日由約定轉帳納稅帳戶扣款。至未扣款成功者,已於103年5月中旬全面補發繳款書,請車主收到後儘速至各銀行、合作社、農會(郵政機構除外)繳納,以免受罰,如您已向稅捐處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並已繳納者,稅捐處所補發之繳款書請自行作廢,勿再重複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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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6月3日)將至,民眾若尚未接到房屋稅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者,請儘速就近向稅捐處(或地方稅務局)申請補發繳款書,以免因逾期繳款而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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