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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日前有民眾打電話至稅捐處,因為太忙忘記是否繳納,也有民眾找不到稅單無法繳納,這些問題都可透過使用牌照稅查繳稅系統服務e次解決。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只要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健保卡需先至中央健保署網站申請網路服務註冊)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利用使用牌照稅查繳稅系統查詢,就可以知道是否已繳納牌照稅,如還未繳納可直接連結線上繳稅,利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及信用卡(信用卡繳稅是否支付服務費,請洽發卡銀行)繳納牌照稅。
該處提醒牌照稅繳納期間4月1日至30日,請民眾把握時間儘速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逾期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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