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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7年房屋稅開徵了,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在此期間,若您尚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已遺失,均可洽稅捐處總處或各稅捐分處補發繳款書。目前提供繳稅方式非常多元,除了已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者外,另可以下列方式進行繳稅:
一、 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二、 便利超商繳稅:限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持繳款書就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稅或以自然人/工商憑證透過上述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KIOSK)查詢列印繳納單繳稅)。
三、 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納稅:請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
四、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限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
五、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可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轉帳繳稅。
六、 信用卡繳稅:可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稅,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是否須支付服務費請洽各發卡機構。
  

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納稅者,亦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目前有台灣Pay、twallet+及智付寶Pay2go)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立即線上繳稅;或利用已至健保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或自然人/工商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或本處網站(網址:https://www.kctax.gov.tw)之「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線上繳稅。
  

此外,為加強便民服務,提供民眾簡便迅速、更多元的繳納管道,市稅處於12個分處及市府聯合服務中心(限開徵期間)提供臨櫃以實體信用卡刷卡及手機四 Pay行動支付(台灣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感應繳稅服務,讓繳稅變得既輕鬆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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