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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繳款書已於10月24日寄出,繳納期限至106年11月30日,請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稅款。
   

該處特別提醒,為落實政府節能減碳及以網路取代馬路之施政目標,自本年度起將首次以電子郵件寄送(與紙本稅單同步於10月24日寄出),對已於106年9月底前完成申請地價稅電子稅單及電子轉帳繳納通知的民眾,將不再收到紙本文書,並請多加留意電子郵件信箱。

若民眾未收到本年度地價稅稅單,可於開徵期限內以自然人憑證至該處網站「106年地價稅開徵專區」申請補發電子稅單,或利用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繳稅,或向任何稅捐稽徵機關或撥打語音電話02-27455880申請補發紙本稅單,以免逾期繳納遭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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