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近期全面催繳以前年度之房屋稅及地價稅欠稅,繳納期間改訂至100年4月20日止,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注意掌握期限儘速繳納,以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

該處進一步表示,本批繳款書因屬補發之催繳案件,不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網路或電話語音轉帳方式繳納,納稅義務人可就近向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郵局除外)繳納。另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在展延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亦可選擇至全家、7-ELEVEN、萊爾富、OK等超商繳納,且均不必負擔手續費。

該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工作繁忙,怕有漏失或忘記繳納,建議您最好申請轉帳納稅,以一勞永逸、永除煩惱。如您對繳款書的內容或其他事項有任何問題,可撥打繳款書上的查詢電話,該處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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