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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自102年12月16日起,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並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可免徵娛樂稅。

稅處特別提醒活動舉辦人,符合以上減免規定者,仍須於活動前檢附核准認可文件向當地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免徵事宜。除此之外,活動結束後剩餘票券,應於1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繳銷等手續。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娛樂稅相關法令規定,可以撥打稅處免費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鳳山分處電話0800-726969、岡山分處電話0800-005506、旗山分處電話0800-7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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