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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6月3日)將至,民眾若尚未接到房屋稅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者,請儘速就近向稅捐處(或地方稅務局)申請補發繳款書,以免因逾期繳款而加徵滯納金。

該處提醒民眾除了現場臨櫃或以電話申請補發稅單外,還可以撥打語音電話02-27455880,或至該處網站(網址:http://www.khtb.gov.tw)申請補發繳款書。

目前房屋稅繳款方式很多元,民眾收到稅單後,可就近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或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臨櫃繳款(郵局不代收),還可利用ATM自動轉帳、電話語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等方式繳納稅款。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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