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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切康芮豪雨侵襲之民眾,高雄市東區稅捐處王處長乾勇一早即召開緊急會議,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啟動「主動辦理稅捐減免機制」。

王處長並提醒民眾,如受災情形符合以下減免規定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就近向稅捐分處(即鳳山、岡山或旗山分處)或洽區公所申辦減免。
一、房屋稅: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得減半徵收,如已坍塌不堪居住者,停止課徵。並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捐處或分處申請減免。
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並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為9月22日「今年因適逢例假日,依法順延至9月23日為申請截止日」向當地稅捐處或分處申請減免。
三、使用牌照稅:汽、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造成損失,辦理車輛停駛、報廢的退稅申請,依規定必須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其使用牌照稅可按車輛實際使用日數計徵,該處針對因本次災害受損而報廢的車輛計算稅額至災害發生之前一日。
四、娛樂稅:因受災害致營業受影響者,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另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稅處將主動與區公所保持密切聯繫,於取得受災戶相關資料後,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作業。
如尚有不瞭解的地方,可撥服務電話: 07-7410141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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