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中學表示:擬將其校舍建築物屋頂出租予廠商裝設太陽能光電,不知是否會影響該校房屋稅及地價稅之免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校舍屋頂出租予廠商裝設太陽光電設備,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故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且視為無出租或供營業之情形;換言之,公私立學校校舍之房地如符合免徵規定,並不會增加該校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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