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詢問,社會局匯入其銀行帳戶的低收入生活補助款,為何被強制執行扣押,導致無法領款?

該處進一步說明,納稅人若有欠繳稅款,確實會被稅捐機關依法移送強制執行,由執行分署扣押納稅人的銀行存款,不過依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所以納稅人遭強制執行扣押的銀行存款,如確實符合規定者,可檢具申請書、存摺封面及內頁資料,向執行分署聲明異議。

該處呼籲納稅人,為維護自身權益,可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社會救助金專戶,則該帳戶專款專用,即可避免因欠稅遭移送強制執行扣押金融機構存款的情形。民眾如尚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800-726-969洽詢,或上網透過1999高雄萬事通智能客服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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